长沙理工大学
关于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部长令第21号)及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成立长沙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刘建国 校纪委书记
副主任:邹兴平 校团委书记
委 员:齐路良 监察处处长
陈浩军 教务处处长
杨鑫铨 学工部部长
李士林 保卫处处长
卢 毅 研究生部部长
陈勃生 城南学院院长
赵丕友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一名教师代表和一名学生代表。
办公室设校团委,孔伟红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 长沙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2. 2.“长沙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专用章(印模)
3. 长沙理工大学受理学生申诉通用格式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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