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学〔2005〕87号

     
 

长沙理工大学

关于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部长令第21号)及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成立长沙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任:刘建国 校纪委书记

副主任:邹兴平 校团委书记

员:齐路良 监察处处长

陈浩军 教务处处长

杨鑫铨 学工部部长

李士林 保卫处处长

研究生部部长

陈勃生 城南学院院长

赵丕友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一名教师代表和一名学生代表。

办公室设校团委,孔伟红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 长沙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2. 2.“长沙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专用章(印模)

3. 长沙理工大学受理学生申诉通用格式文书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成立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5年11月14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