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人〔2005〕30号

     
 

关于给予会计电算化与管理研究所等单位

通报批评的决定

2005年9月中旬,会计电算化与管理研究所不履行签约与报告手续,利用学校办学资源,擅自承接长沙市会计电算化考试业务,计算机中心在不完全知情的前提下,未报经学校和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同意,擅自承担上机任务,造成校园秩序混乱,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鉴于会计电算化与管理研究所和计算机中心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扰乱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长理工大综〔2005〕23号文件规定,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没收会计电算化与管理研究所和计算机中心违规所得收入,并给予会计电算化与管理研究所和计算机中心全校通报批评。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通报批评 决定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5年12月27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