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发〔2005〕4号
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
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长沙理工大学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05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