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发〔2005〕4号

     
 

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

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长沙理工大学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法律事务 管理办法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5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