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长沙理工大学
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2004年2月13日会议通过)
一、中国共产党长沙理工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定于2004年5月在长沙理工大学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 听取和审查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 听取和审查中共长沙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 讨论通过长沙理工大学发展战略和2010年发展规划;
4. 选举中国共产党长沙理工大学第一届委员会;
5. 选举中国共产党长沙理工大学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长沙理工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200名(全体在职教职工党员总数的12%)。其中:各级领导占60%左右,妇女代表不少于15%,45岁以下代表占50%。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党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党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四、本次党代表大会是今年我校政治生活的头等大事,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