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党〔2011〕27号

     
 

关于开好2011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转发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为主题开好2011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湘组〔201173号)的精神,现就我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2010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和总结。

2.围绕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对照检查的重点内容是:

1)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纪律,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的情况。

2)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特别是廉政准则的情况及应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

(二)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主要内容。

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为评议重点,各党支部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群众评议工作,组织引导党员认真检查在兑现公开承诺、履行岗位职责、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评议,对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工作通知另文发布)

二、主要对象

(一)校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校党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三)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会:支部全体党员。

三、准备工作

(一)组织学习环节。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会工作报告,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的重要指示,学习党的群众工作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征求意见环节。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和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意见,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填写在《长沙理工大学校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见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原汁原味地向领导干部反馈。

(三)自我剖析环节。领导干部、党员要紧密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根据学习心得、个人实际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进行自我剖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等内容,准备好发言提纲。

(四)交流谈心环节。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委主要负责人同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联系)的部门、单位负责人之间,党员之间要认真开展谈心活动,达到交流思想、促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具体要求

(一)围绕主题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围绕主题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扩大会议列席人员范围,除必须邀请联系本单位的校领导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外,还可邀请教职工党员代表、学生党员代表等参加。要把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会上对照检查、会后整改落实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正面教育,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严以律己,全面深刻,正视问题,剖析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促进团结。领导班子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上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进行整改。

(三)按照程序,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根据《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长理工大党〔201014号)的要求,按照动员学习、自我评价、征求意见、民主评议、组织考察、总结提高六个阶段分步实施。各二级党组织应把本次民主评议党员意见作为今后创先争优活动评比表彰的依据;对评议中查找的问题,要组织党员认真整改;对不合格党员,要开展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20111128124,征求意见与谈心阶段。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群众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对校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务必在2011124日下午5之前报学校纪检监察处。

(二)2011125-12月16,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阶段。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各二级党组织应提前三天将会前准备和会议具体安排情况书面向校党委组织部报告,并在12月9日前安排全体党员认真填写《中国共产党员民主评议表》(见附件3),并于20111223日前将《2011年民主评议党员统计表》(见附件4)报党委组织部。

(三)20111216之后,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阶段。各二级党组织要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和整改措施报校党委组织部,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 长沙理工大学校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

2. 长沙理工大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

3. 中国共产党员民主评议表

4. 2011年民主评议党员统计表

 
 
 
 

2011年11月24日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主题词:2011年度 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民主评议党员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11月25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