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2011年度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及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工作要点》(长理工大党〔2011〕4号)和《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第二阶段)》(长理工大党〔2011〕8号)精神,决定结合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创先争优下半年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的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以及全体党员。
二、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的工作要求
(一)群众评议
群众评议包括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和对党员的评议。
1.群众评议的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进行群众评议,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内容进行: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兑现公开承诺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对党员进行群众评议,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内容进行: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践行公开承诺情况;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2.群众评议的步骤
对二级党组织、党支部进行群众评议之前,要听取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填写《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附件1);对党员的群众评议可以结合学校2011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员在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逐一汇报参加活动情况,组织党员和群众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分别填写《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附件2)。
(二)领导点评
领导点评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结合群众评议情况,进行层层点评。校领导对分管(联系)二级党组织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对其下属各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各党支部书记要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
具体点评内容、点评方式详见《关于创先争优活动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点评工作方案》(长理工大党〔2010〕56号)。点评结束后,二级党组织、党支部和党员要及时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附件3)或《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接受领导点评登记表》(附件4)。
三、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的组织
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由各二级党组织、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实施。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要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基础上进行,参与群众评议的人员范围由各二级党组织自行确定,要注意引导群众代表积极参与。活动结束后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塘校区一办505室),各类表格由二级党组织自行存档。
四、时间要求
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要结合《关于开好2011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长理工大党〔2011〕27号)中的时间安排执行。
附件:1.《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2.《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3.《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
4.《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接受领导点评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