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二级关工委成员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教党〔2009〕20号和湘教发〔2009〕45号以及《湖南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办法》(湘教办通〔2011〕6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理顺我校各级关工委组织关系,学校决定对各二级关工委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级关工委由5人组成,主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兼任;退居二线或已退休的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并主持日常工作;各二级关工委配兼职秘书一人,一般由学院学团部门负责人兼任;由两位离退休同志任关工委委员。
请各学院及有关部门按上述要求认真调整好关工委班子,于12月15日前上报学校关工委。希望调整后的关工委班子切实按照“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面向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积极主动地做好关工委各项工作,使我校关工委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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