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党〔2011〕30号

     
 

关于做好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我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届满,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于2012年三月初召开长沙理工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第一次会议。为开好本次会议,现就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结构及条件

(一)代表名额

根据上级工会有关规定,长沙理工大学第三届“双代会”正式代表拟定为240人左右。

大会拟请学校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分工会主席作为列席代表参加大会。拟请院士、民主党派主委及有影响的无党派人士代表、离退休教职工代表、校学生会及研究生会主席以及非我校工会会员的部门领导作为特邀代表参加大会。

各分工会代表名额分配见《长沙理工大学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二)代表结构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教学、科研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代表中还应有一定数量的青年、工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以及少数民族和女职工代表。

(三)代表条件

1. 凡是享有公民权的学校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校规校纪,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3. 积极支持、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大局意识。

4. 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政策水平。

5. 热爱和支持教代会、工会工作,热心为群众办事,能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大多数教职工拥护和信任。

二、代表产生办法

(一)各分党委(党总支)指导各分工会,根据代表分配名额和代表条件,以工会小组为单位酝酿推荐,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反复酝酿,充分讨论,按20%差额提出“双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名单,报分党委审批后,再由选举单位按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双代会”代表。

(二)学校党、政、工、团领导一般应是“双代会”代表。选举时,将名额分配到有关单位,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所在分工会选举。

(三)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可以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直接进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差额不足一人时,按一人计算。

1. 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2. 选举时,设监票人、计票人若干,候选人不能作为监票人、计票人。

3.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弃权票者不可以另选他人。

4.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人数的为废票。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得票多者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5.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四)当选代表经分党委(党总支)审批后报校工会。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单位在1220日前将“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报至校工会审批。

(二)请各单位在1230日前完成代表选举工作,认真填写代表登记表(见附件二),将代表登记表的纸质版(加盖分党委< 党总支>章)和电子版报校工会。

校工会联系人:陈琳;电话:85258213

邮箱:cslgdcl@qq.com

办公地点:云塘校区二办公楼B410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长沙理工大学第三届“双代会”代表登记表》

 
 
 
 

2011年12月5日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主题词:“双代会” 代表选举工作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12月06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