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函〔2012〕2号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928,王耀中书记在云塘校区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相关校领导及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

一、传达了关于“国家实施特殊人才支持计划”会议精神。会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围绕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人才”和“质量”,提前谋划,做好计划,加快对我校现有教师的高层次人才建设和培养,建设合理的人才梯队和人才储备。

二、审议了人事处起草的《长沙理工大学退休人员返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会议对《暂行办法》中有关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原则上返聘岗位主设教学岗位,特殊的专业技术返聘岗位设置和机关职能部门岗位设置从严控制;进一步完善聘用审批程序;教学岗位返聘人员待遇从院(部)划块包干经费中支出。《暂行办法》修改完善后,提交校务会议讨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调研其他高校机关人员的补充进人问题。

三、讨论了人事代理人员退休待遇问题。会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审议与人事代理人员所签协议,参考其他高校相关问题处理办法,提出整体实施方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校学术委员会评选推荐的第三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人选,要求师资处按程序进行公示、签约。

五、研究了2012年人才引进工作的具体问题。会议听取了今年我校人才引进的工作汇报,讨论了海外名校毕业博士引进待遇问题、个别特殊专业因人才引进困难要求放宽引进条件等问题。会议提出:1、海外名校(即世界综合排名前500强的海外高校)毕业博士引进工作非常重要,可先在省级重点学科展开,然后逐步推广;为了增强吸引力,海外名校毕业取得博士学位者引进待遇应适当提高,如提高安家费、学院聘其为副教授等,并要求师资处尽快提出具体实施办法。2、就个别特殊专业(如体育、艺术、外语、科技哲学等)因学科特性导致存在进人困难的实际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可以采取对个案进行进一步考察,增强信任度,或实行人事代理、退休人员返聘、参考他校做法等方式解决。

六、讨论并通过了《长沙理工大学高层次引进人才续聘工作管理办法》,讨论了各层次高水平人才享受的待遇以及年底将引进一批高水平拔尖人才问题。

七、讨论并通过了我校2012年“百人计划”申报人选。

 
 
 

2012年10月11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2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