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党〔2012〕24号

     
 

关于成立长沙理工大学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纪委《关于确定一批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联系单位的通知》(湘纪办〔2012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领导,不断拓展源头治腐工作领域,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建立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强化岗位责任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根本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长沙理工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王耀中

副组长:刘建国

员:齐路良、曾胜、庄创奇、颜鲜明、卢毅、伍海泉、杨华峰、胡秀英、李录平、刘永乐、杨鑫铨、付嫦娥、陈克猛、胡庆国、管德清

主要职责:领导和统筹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全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开展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由学校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处处长齐路良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在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负责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责任分解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到位,保障防范管理任务层层监督、有效落实。

 
 
 
 

2012年11月19日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2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