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党〔2014〕13号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现就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目标

1. 重要意义。深化改革是学校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进行高等教育探索,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建校以来,学校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为国家基础产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近十年来,学校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和谐治校”发展战略,促进内涵式发展,提升了办学层次和水平。

学校在办学实力得到明显提升的同时,也面临着发展的瓶颈和束缚,管理体制、运行保障机制等都与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存在较大差距。当前,学校处于新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必须全面深化学校改革,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

2.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主线,以深化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明确和规范学校与学院权益、学术与行政权力为重点,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战略,主动服务交通、电力、水利、轻工等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走特色发展之路,办人民满意的高水平大学。

3. 总目标。实现内涵式发展,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到2017年,基本建成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增强内涵式发展的保障能力。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办学实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学校的关键指标和总体状况,力争达到我国百强大学水平。

二、深化改革的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体系

4. 建立科学的治理结构体系。加快大学章程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内部治理体系;健全学术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明确和规范各类学术组织的组成与职能,推进教授治学,保障学术自由;完善校院两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增强一线教师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学校理事会运行模式,构建社会参与学校治理平台。

5. 加快推进机构改革。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设置、精简优化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合理设立教辅机构和附属机构,根据机构性质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根据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学校基础与特色、学科专业发展前景,科学优化设置教学院(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整合校办企业,支持建立具有发展前景的独立法人组织,提高服务社会能力。

6. 扩大和规范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按照责权利统一、放权与监管结合原则,落实院(部)人财物等自主管理权和相对独立的办学主体地位;探索院(部)的系所分列并行的组织运行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学院建设研究型学院;建立院(部)争取社会办学资源的激励机制;强化院(部)学术组织的权力与地位,充分发挥学术权力组织在学术资源分配、学术评价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7. 推动服务保障体系改革。以服务教学、科研和师生为出发点,改革服务保障机制;规范后勤服务合同管理,大力推进后勤公益类与非公益类服务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统筹规划,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和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校园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管理制度;推进预算改革,严格控制预算外经费支出和机关预算外收入分配,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强经济核算;建立投入产出评价机制,加强内部专项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 扎实推进学校文化建设。进一步凝练升华“博学、力行、守正、拓新”的文化内涵,全面培育和增强学校发展的文化凝聚力与导向力;营造崇尚学术、追求真理、尊师爱生、进取好学、敢于担当的文化氛围;以学风与教风建设为核心,推进育人文化建设;建立学校文化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专家为学校文化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参谋智囊作用,打造具有学校文化内涵的美丽校园。

(二)深化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9. 改革编制和岗位管理机制。切实推进岗位聘任制,实施新的定编、定岗、定责方案,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根据岗位性质、职能和任务,按事业编、人事代理编与临时编分类管理;实行科研机构自主聘用研究助理、访问学者等制度;建立分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绩效考评办法,建立充满活力的人员流动、晋升和退出机制。

10. 改革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切实把作风正派、务实为民、公正廉洁、能力突出、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实行干部交流、竞聘制度;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扩大教职工评价在干部年度考评体系中的权重,把考核结果与干部调整、使用相结合;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干部问责制。

11. 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建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实行招生、专业调整、资源配置、学术评价和干部考核等信息公示制度;完善服务质量定期反馈制度;积极打造教学、科研、人事、后勤等阳光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

12. 建立科学规范的职称晋升制度。根据学科特点确定分类评价标准,实行按岗评聘;制定学校组织、院(部)初评、同行评价的职称评审办法,建立有利于拔尖、特色人才脱颖而出的职称评审机制,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在师资队伍建设、激励人才成长和教师履行大学使命中的导向作用。

13.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的原则,调整校内绩效工资结构;清理规范各类收入,建立工资与履职绩效挂钩的薪酬制度,强化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建立个人收入增长与学校收入增长同步机制,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收入水平;积极探索关键岗位年薪制和团队工资协商制度等多元分配机制;清理规范经济目标管理单位分配办法,加强分配监管。

(三)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机制创新

14.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立德树人,推行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分专业制定和实施差异化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推行教师挂牌上课等制度,加强“慕课”研究与探索,积极开展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改革,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尊重学生主体地位,逐步扩大学生专业、课程等选择权;推广本科生导师制,完善本科生和研究生贯通培养机制和产学研合作办学机制;推进交叉学科培养研究生制度,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推进研究生招生制度和分类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探索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机制与模式。

15. 优化教育教学的全程服务与管理。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改进质量评价方法和手段,探索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教师教学绩效挂钩的制度;健全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约束机制,不按学校要求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不再聘为教授副教授;完善以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为导向的研究生指标分配办法;建立学科专业第三方评价,学科专业动态数据年度公布,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学位点建设的准入、评估和动态调整等机制;进一步落实教考分离,探索校级考试中心运行模式;加强高等教育研究,建立教师发展和教学能力促进的新机制。

16. 建立教学资源共享机制。打破资源条块分割的格局,加强公共教学平台建设,建立教学资源和科研资源共享和育人的新机制;制定并实施院级实验中心运行办法,探索校级工程训练中心、校级基础实验中心运行机制;建立校外教学资源建设与分享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优势,提高办学效率。

17. 创新学生工作机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引领,培养学生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及社会责任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学生学业跟踪预警制度及优秀学生签约率和整体就业率相结合的就业评价机制;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体系;完善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机制;建立以学风建设为核心的辅导员业绩考核制度,强化辅导员在学生学业发展、成长过程中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四)深化学科与科研体制改革

18. 实施学科群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实施优势特色学科群突破工程、战略新兴产业学科群提升工程、基础科学学科群强化工程和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群振兴工程,促使学校学科总体水平显著提升,部分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推进学科发展机制创新,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发展与融合,培育学科增长点和制高点。

19. 完善学科建设目标管理与投入机制。明确各学科群、学科的建设目标,实行分类、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学科建设考核办法,完善学科建设指标体系;建立基于建设目标及成效的学科资源配置制度,进一步落实学科负责人责任;建立学科投入动态调整和学科资源共享机制。

20. 转变科技发展方式。完善科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强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打造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和创新平台,提高重大项目、高水平成果产出率;建立本科生参与科研或科技辅助性工作机制,积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发挥科技创新对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构建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建立长沙理工大学科技产业园,鼓励创建科技研发咨询等机构,发挥学科专业与行业优势,拓展新兴产业领域。

21. 改革科技考评制度。根据科技活动类型和学科特征建立科技分类评价标准和多元化差异化评价方案,注重质量贡献、科教结合和科研诚信,鼓励科技人员在不同领域做出特色;逐步建立以ESI(基本科学指标)评价为导向的研究绩效评价标准;探索团队考核、院(部)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模式,注重发展式评价、长效评价。

22. 推进科技管理创新。改革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减少科研项目配套资金,增加高层次项目工作津贴;制定并实施以高层次、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导向的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创新平台的管理,构建相对独立、高效、开放的平台运行方式;探索科学技术研究部(院)以及科研资金专门部门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和实施科研机构准入制、考核制与淘汰制。

(五)推进人才强校战略

23. 强化人才提升工程。继续实施青年英才工程,启动拔尖人才工程和领军人才工程,加强各类人才考核;设立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建立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培养学术大师;探索并建立新入职教师三年内以科研水平提升、教学技能提高为主的能力提升计划;积极推进青年教师“国际化”,大力提高青年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4.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总体规划,建立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协同管理机制,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退出机制,重点引进海(境)外知名高校博士(博士后);制定和实行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关键岗位人选制度;构建以全时引进为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完善柔性引进人才的考核和退出机制。

(六)创新开放办学机制

25. 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加快高层次国际合作办学和交流步伐,加强与国外高校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衔接,建立与国外高校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制度;拓展国际化视野,实施中青年教师海外培训与访学计划、管理人才海外培训计划;制定支持各类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激励政策;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访问学者制度;创造条件建立国际合作实验室(中心)、国际产学研合作机构。

26. 构建社会参与办学的长效机制。吸纳各种社会资源合作办学,推进校内外科研机构、院(部)与企事业单位联合进行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构建学校与校友共同发展平台,建立为校友终身学习与事业发展提供广泛支持、服务的组织和机制;建立多渠道与校友联系沟通机制,定期向校友通报学校建设发展重大情况,增加校友对学校的感情和关注度;建立激励校友会工作运行机制。

三、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障措施

27. 强化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深化改革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积极参与改革,把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贡献。

28. 营造良好氛围。各院(部)、各部门要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发动,使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深入人心,强化改革紧迫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学校宣传部门和各院(部)要大力宣传和弘扬改革精神,营造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29. 严格落实责任。将各项改革的目标和内容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明确时限和要求。严格改革任务问责制,加强纪律检查与行政督察,加强各院(部)与部门负责人的改革执行力与创新力考核,建立改革成效评估制度。各项改革方案逐步实施,在改革中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

 
 
 
 

2014年9月26日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4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