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干〔2014〕3号

     
 

关于刘朝晖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因教学院调整、换届,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学校原发文任命的教学院正、副院长职务自2014124日起全部免除。

通过个人申报、校领导推荐和民主测评,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聘任刘朝晖同志为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院长;

聘任李传习同志为土木与建筑学院院长;

聘任杜荣华同志为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聘任胡世雄同志为水利工程学院院长;

任曾祥君同志为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聘任陈荐同志为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聘任李峰同志为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院长;

聘任杨荣华同志为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院长;

聘任李应求同志为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院长;

聘任唐立军同志为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院长;

聘任王新生同志为文法学院院长(试用期1年);

聘任陈万球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试用期1年);

聘任何辉同志为设计艺术学院院长;

聘任张恳同志为体育学院院长;

聘任陈银娥同志为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以上同志聘期3年,时间自201511日起20171231止。

 
 
 
 

2014年12月4日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4年12月0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