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朝晖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因教学院调整、换届,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学校原发文任命的教学院正、副院长职务自2014年12月4日起全部免除。
通过个人申报、校领导推荐和民主测评,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聘任刘朝晖同志为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院长;
聘任李传习同志为土木与建筑学院院长;
聘任杜荣华同志为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聘任胡世雄同志为水利工程学院院长;
聘任曾祥君同志为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聘任陈荐同志为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聘任李峰同志为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院长;
聘任杨荣华同志为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院长;
聘任李应求同志为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院长;
聘任唐立军同志为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院长;
聘任王新生同志为文法学院院长(试用期1年);
聘任陈万球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试用期1年);
聘任何辉同志为设计艺术学院院长;
聘任张恳同志为体育学院院长;
聘任陈银娥同志为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以上同志聘期3年,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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