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汉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通过个人申报、校领导推荐和民主测评,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王汉华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任宇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杨雪峰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陈曦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邱国良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邓豫同志任纪检监察处副处长;
郑咏梅同志任纪检监察处副处长;
霍向阳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兼武装部副部长;
唐超文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
龚勋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
王奇同志任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郭剑同志任校团委书记(副处级);
喻玲娜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兼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蒋菲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
龚文斌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
郭湘洪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赵爱群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刘治国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蒋加伏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李晓铭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兼现代教育中心主任;
贺跃光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田兴洪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邹累同志任科学研究部副部长;
谢军同志任科学研究部副部长;
刘建江同志任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处副处长;
邓应军同志任国际交流处副处长;
易贵民同志任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张星明同志任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丁力同志任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张国强同志任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杨建军同志任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余亦文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
张斌同志任后勤与基建处副处长;
夏智勇同志任后勤与基建处副处长;
范电华同志任后勤与基建处副处长;
周展同志任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副处长;
湛雪辉同志任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副处长;
杨启松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
伍接朝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
王煜坤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
王朗同志任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副处长;
李伟同志任校友与社会合作处副处长;
徐亮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
张颖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吴启茂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许建兰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刘亚辉同志任城南学院党委副书记;
郝宁同志任城南学院副院长;
刘朝辉同志任城南学院教学副院长;
向永生同志任城南学院行政副院长;
方碧波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李志源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方文彬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周贵根同志任后勤服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柳翼同志任后勤服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曾兰桂同志任后勤服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孔伟红同志任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施一满同志任土木与建筑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艾楚君同志任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郭林同志任水利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丁丹同志任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田向阳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彭玉楼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任飞同志任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明彦同志任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孔凡志同志任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魏桃初同志任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黄永华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施频同志根据湘教工组〔2012〕29号文件,继续担任校工会副主席;
唐忠旺同志任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任免请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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