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党〔2011〕13号

     
 

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落实《长沙理工大学“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实现“十二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目标,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现就进一步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生教育肩负着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大使命,承载着知识与技术创新的重要职能。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民群众对接受高质量、高层次教育的需求更加迫切。国家可持续发展、湖南省建设“四化两型”社会对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求更加迫切。研究生教育方式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硕士研究生培养正在从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向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转变,博士研究生培养正在向学术研究优先、兼顾应用和技术创新转变。这些需求和发展变化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认真应对,加强和改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是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必然要求。“十二五”期间是学校向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型发展的关键期。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基本特征是:研究生教育所占比重较大;教学和科研并重,注重学科建设对教学的支撑作用和科研对教学的反哺作用。与国内一些教学研究型大学比较,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尚存在一定差距,如博士学位点数量偏少,覆盖面较窄;研究生教育规模偏小,教育质量有待提高等。只有不断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学位点层次,改善学位点布局,扩大研究生规模,调整研究生结构,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才能实现学校转型发展质的飞跃。

二、扩规模、调结构、保质量,加快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3.大力开展博士学位点培育工作,按一级学科进行学位点建设的评估与考核。与三级重点学科建设相结合,加大已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力度;重点开展博士学位点培育工作,将现有二级学科博士点的学科建设成为一级学科博士点,在现有的一级学科硕士点中择优培育一批一级学科博士点。建立健全学位点建设的评估与考核体系,按一级学科明确各学院学位点建设任务,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学院的目标考核体系中。

4.多渠道吸引优质生源,改革招生办法,扩大招生规模。依据“十二五”规划中研究生规模的总体目标,明确各学院“十二五”各年度研究生招生目标人数和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比例,并纳入学院目标考核体系中。进一步加大研究生招生宣传力度。探索校际优秀生源交流途径,吸引优秀生源。提高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比例,优先录取达到条件的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985、“211学校的调剂考生。改革博士研究生选拔办法,重点招收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建立博士研究生指导计划申报审查制度。按一级学科命题,改革硕士生选拔办法。

5.调整招生结构,加快发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学科特点对各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比例提出不同要求,明确各学院“十二五”各年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学院目标考核体系中;逐年增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力争2015达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50%

6.加强质量监管,开展研究生培养过程督导和评估。成立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组,对研究生特别是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进行督查,促进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建立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的长效机制,将其与研究生培养督导工作相结合,定期对学院研究生培养过程进行评估。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管,完善双盲评审制度及学位论文评估制度。实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工程,建立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激励机制,将优秀学位论文数量和学位论文省级抽检结果纳入各学院研究生教育目标考核体系。

三、大力开展管理创新,扎实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7.建立并试行根据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和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动态调整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实施办法。招生计划重点向建设高层次平台多、承担重大项目多、获得科研经费多和人才培养质量高的学院倾斜,向高质量生源充足和人才培养质量高的导师倾斜,重点支持一志愿上线人数多的学院和学科,建立健全既符合客观发展变化又能有效激励与约束的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增减管理办法。

8.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扎实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我校特色鲜明的行业优势,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目标,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注重将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于实际工作。注重方法与技能的严格训练,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培养过程,探索新的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

9.科学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注重专业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应用能力、适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突出实践教学,推行弹性学制,对超过培养年限者实行预警和淘汰制度。加大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的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在专业学位论文中的比重。

10.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以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积极实施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鼓励研究生申报省级科研创新项目,鼓励研究生参加“挑战杯”等各类学术科研竞赛,实施“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评选和奖励计划”,探索“优秀博士论文科研立项资助计划”。依托行业、区域大型企业集团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依托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成立研究生创新中心,强化研究生创新意识,不断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

四、加强高水平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实行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

11.进一步落实以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服务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逐步实行导师资助制。进一步强化导师在研究生指导中的主导作用,明确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中的责任,建立要求导师在科研与技术服务活动中培养人才的相关机制,逐步构建以导师科研经费资助为主体的多渠道筹措研究生培养经费体系。

12.贯彻科学研究导向原则,建立健全导师遴选和考核办法。将导师遴选与其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科研经费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研导向和任务导向的原则,实行导师岗位制,打破导师“终身制”,形成能上能下的动态竞争机制。优化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促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多元化和国际化。完善导师评价考核办法,实行导师退出机制。建立导师队伍激励机制。

五、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教育管理

13.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分党委书记为成员。各学院成立相应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14.加强研究生党团学组织建设及学术文化建设。加强研究生学习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和实践符合研究生特点的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尝试在学科、实验室、课题组、实习团队等建立党的组织,提升研究生党建工作的实效。发挥研究生团学组织的作用,营造研究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切实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以专业教育为依托,加强对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精神和人文素养的教育。

15.加强研究生的日常教育与管理。加强研究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提高研究生自我管理与安全防范意识。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构建研究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完善资助政策和研究生“三助”工作机制,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生活条件。认真抓好研究生的就业与创业指导工作。

六、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

16.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增强职能部门的指导功能和宏观管理职能,加强学院的主体意识与自我发展能力,加强校院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导作用。推进高素质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17.成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部署实施改革方案。各学院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吸收研究生导师参加,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制定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切入点,通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2011年6月13日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主题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 意见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06月13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