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兴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邹兴平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免去其后勤处处长职务;
杨鑫铨同志任人文社科处处长,免去其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职务;
李传习同志任师资处(教师学院)处长(院长),免去其土木与建筑学院院长、党委委员职务;
陈克猛同志任基建处处长,免去其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职务;
胡庆国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基建处处长职务;
管德清同志任后勤处处长,免去其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同意免去管德清同志湖南华罡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由其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吴义虎同志任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科技处处长职务;
同意推荐吴义虎同志担任湖南华罡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由其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陈炜同志任产学研促进办公室副主任(原级不变),免去其驻京办主任、交通技术学院(北京)院长职务;
刘兴旺同志任校区管委会主任,免去其校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职务;
王宏同志任驻京办副主任、交通技术学院(北京)副院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党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敖洁同志机关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潘卫民同志国际交流处处长职务;
李士林同志任校区管委会正处级调研员,免去其校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顾社民同志任校友联络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免去其校医院党总支部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