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干〔2011〕14号
关于黄竹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新一轮干部交流调整与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长理工大党〔2010〕67号)的文件精神,对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的行政领导班子进行整体换届,经研究决定:
黄竹青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院长;
陈冬林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
刘亮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
曹小玲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黄永华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兼)。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原行政负责人职务自然免除。
2011年7月5日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1年07月15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