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干〔2011〕23号
关于向正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新一轮干部交流调整与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长理工大党〔2010〕67号)的文件精神,对设计艺术学院的行政领导班子进行整体换届,经研究决定:
向正祥同志任设计艺术学院院长;
黄柏青同志任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健同志任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方怿同志任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郭林同志任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兼)。
设计艺术学院原行政负责人职务自然免除。
2011年7月5日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1年07月15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