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纪〔2011〕3号

     
 

关于开展“强化责任意识、推进作风建设”

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为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召开的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今年的主题教育活动为“强化责任意识、推进作风建设”,现就活动的组织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心任务,以勤政廉政为主线,以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廉洁意识、科学发展理念为重点,对党员干部及全体教职工开展勤政廉政责任意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师德师风、学风和校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作表率、科学发展当先锋,立足岗位,担当责任,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要求

主题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紧密结合本单位和自身实际,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师德师风、工作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责任意识,努力做到拒腐防变、廉洁自律有新境界,师德师风、工作作风有新面貌。教育活动要区分不同对象,有所侧重。党员领导干部要突出廉政勤政与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提高其守廉倡廉、勤勉履责的自觉性;党员教职工突出廉洁从教、清廉做人,促进其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三、活动内容

主题教育活动从2011年5月初开始,10月底完成,分为三个方面。

(一)认真开展学习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学习,作好宣传发动工作。学习内容以《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关于作风建设的论述为主要内容,同时结合《长沙理工大学“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纲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讨论、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加以学习领会,进一步明确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对自身提出的要求,增强勤政廉政责任意识,勇于担当发展之责、守廉之责,抢抓机遇、加快发展。

(二)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将担当发展和守廉责任情况和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年底民主生活会的一项主要内容,对照《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论述,结合本单位和自身的实际,着力查找出在“假、浮、庸、懒、散、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检查,认真整改,建立治理“假、浮、庸、懒、散、奢”等问题的长效措施。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各单位要以“强化责任意识、推进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营造教育的氛围,增强教育的效果,发挥主题教育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突出作用。各单位选送3-5篇主题征文交校纪委。同时学校将举行建党90周年“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各单位可将“强化责任意识、推进作风建设”纳入演讲比赛的内容之中,以进一步增强学习教育的效果。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周密布置。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主题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做出具体安排。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二级党组织可根据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安排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强化责任意识、推进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并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本次主题教育活动自20115月开始至201110月底结束。教育活动结束后,请各二级党组织将开展教育活动情况报告于1031日前交校纪委办公室。

(三)各单位开展“强化责任意识、推进作风建设”主题教育,要结合学校庆祝建党90周年的一系列活动来展开,紧密结合,突出主题。                 

 
 
 

  2011年4月25日

 

     
  主题词:主题教育 责任意识 作风建设 实施意见  


  长沙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1年05月03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