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学〔2011〕29号

     
 

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大力推进

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是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为统筹做好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建设和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1.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对于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要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突出专业特色,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编写适用和有特色的高质量教材。

  3.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引导各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不断提高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积极从社会各界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作为兼职教师,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各学院要从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实训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研究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水平。

  4.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各学院要把创新创业实践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延伸,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讲座、论坛、模拟实践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要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对创新创业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孵化,切实扶持一批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5.建立质量检测跟踪体系。建立在校和离校学生创业信息跟踪系统,收集反馈信息,建立数据库,把未来创业成功率和创业质量作为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指标,反馈指导我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的教育体系。

  6.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国内外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组织编写创新创业教育先进经验材料汇编和大学生创业成功案例集。组织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会、座谈会、调研活动,总结交流创新创业教育经验,推广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成果。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体系,形成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思路,指导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二、加强创业基地建设,打造全方位创业支撑平台

  7.全面建设创业支撑平台。学校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各学院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或孵化基地。鼓励各学院与企业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或孵化基地。

8.大学生创业园的功能定位。大学生创业园作为学校学生科技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主体,主要为学生自主创办且已注册的企业提供软硬件支持。大学生创业园提供法律、工商、税务、财务、人事代理、管理咨询、项目推荐、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创业咨询和服务;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相关政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训等信息;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基金;对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企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及毕业两年内,免收办公用房租金和管理费。

9.各学院创新创业基地的功能定位。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或孵化基地是我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实践平台,主要任务是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开展创业指导和培训,接纳大学生创业实践和培训,提供创业项目孵化的软硬件支持,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支撑和服务,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各学院要按其类别、规模和孵化效果,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示范作用。有条件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和科研项目的特点,积极促进教师和学生的科研成果、科技发明、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

三、加强领导,形成推进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工作合力

10.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要理顺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教学、就业、科研、团学、学工、研究生培养等部门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建设、创业政策扶持和创业指导服务等工作,明确分工,切实加大人员、场地、经费投入,形成长效机制。

11.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有序进行。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技处、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部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分别制定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计划,组织各学院认真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学生 创新创业教育 自主创业 推进 意见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09月09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