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师〔2011〕8号

     
 

关于表彰师德标兵的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根据《长沙理工大学优秀教研室(实验室)、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长理工大人〔200713号)文件精神,经各院部评比、推荐,学校组织考察、评审、公示,决定授予秦志斌等十名教师“师德标兵”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教师戒骄戒躁,继续切实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学校号召全校教职员工向他们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育人工作水平,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做出新的贡献。表彰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秦志斌(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林有祥(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祖志(水利工程学院)

吴苏喜(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张振华(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肖勇刚(土木与建筑学院)

谢琪(设计艺术学院)

冯磊华(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汤放奇(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梁小林(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师德标兵 表彰 决定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09月08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