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综〔2011〕39号

     
 

关于调整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

和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为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学校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学校决定调整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和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现将调整后的具体名单通知如下:

一、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任:郑健龙

副主任:王耀中、洪源渤、刘建国、李明、黎正稳、张建仁、付宏渊、文先明、杨伟军、邹宏如、叶泽、甘均良、柳见成、谭镜星

成员:敖洁、颜鲜明、胡秀英、齐路良、邹兴平、方琼、张可荣、李录平、吴迪龙、卢毅、伍海泉、陈克猛、胡庆国、管德清、周旭明、李河泉、谈传生、袁剑波、刘兴旺、孔蔚湘

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副处长姚正义同志兼任。

二、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1.教学、教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刘朝晖、刘扬、荣见华、蒋昌波、曾祥君、陈冬林、杨海余李峰、程云辉、李应求、唐立军、卿定文、罗璠、潘卫民、向正祥、张垦、谈传生、袁剑波、成松柳、刘玉兰、傅明、李晓铭、张颖

2.校机关各处室(校区)、档案馆消防安全责任人

敖洁、王宏、颜鲜明、胡秀英、何辉、刘解龙、齐路良、邹兴平、方琼、张可荣、曾胜、刘烜、李录平、刘晓平、刘永乐、杨鑫铨、吴迪龙、卢毅、李传习、伍海泉、付嫦娥、杨华峰、陈克猛、丁建军、胡庆国、管德清、周旭明、李河泉、宋建社、王汉华、刘兴旺

3.校产、科研、后勤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李岳林、甘先永、孔蔚湘、杨学峰、吴义虎、李金宝、郁麒昌、龚德俊、葛邦科、李亭

三、有关责任人

1.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变更或经批准暂离岗位,由继任人或指定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2. 机关各科室、各教学单位教研室、科研院(所)、公司以及厂、队等单位的消防责任人,由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负责。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消防安全委员会 成员 责任人 调整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11月02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