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通〔2011〕5号

   

关于评选长沙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相属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全校师生员工团结一致,积极进取,不断努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为了更好地调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与管理水平,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 “长沙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及优秀个人”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表彰名额

1.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表彰名额:3个。

2.长沙理工大学学位点建设先进单位,表彰名额:4个。

3.长沙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表彰名额:18人。

4.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标兵,表彰名额:17人。

二、奖励办法

由学校授予各类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学位点建设先进单位由各相关学院申报,研究生部组织评选,报学校审批。

2.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科研标兵由导师或学生自愿申报,学院评选,学校审批。

各类先进的评选办法、需填写和上报的申报表到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具体安排如下:

1单位申报时间:228-3月16。申报学院于3月16向研究生部报送申请表纸质文档一式五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2)个人申报,学院评选时间:228-3月16。学院于3月16日前向研究生部报送申报表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3)学校评选、审批时间:317-324

4)公示时间:325-3月28

5)表彰和奖励:4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极组织参与,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黄建华;电话:85258349;电子邮箱:jhhuang33@163.com;地址: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208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先进单位 优秀个人 评选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03月01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