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通〔2011〕6号

   

关于开展全校年度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年度财务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健龙

副组长:黎正稳、刘建国

成员: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二、检查内容:

校属各单位(含目标管理单位及校产各公司)与财务工作相关的事项均属于本次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财务基础工作与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2.各种往来借款的清理情况;

3.各项收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收取;

4.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管理,是否存在“小金库”;

5.经济合同执行与上缴学校收入情况。

三、清理检查范围及时间:

本次清查范围包括:1. 机关有关部门;2. 有关院(部)、教辅部门;3. 后勤服务集团公司;4. 校产各公司;5. 继续教育学院。

检查形式:采用座谈、查阅有关财务账簿等方式。

检查时间:20113月开始,6月份结束。

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小组与有关单位联系。

联系人:计财处张晓慧,电话:85258430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本单位财务工作情况,确保本次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年度 财务检查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03月11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