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通〔2011〕22号

   

关于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团队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团队的建设,培养团队精神,推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跨越式发展,现将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团队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长沙理工大学“十二五”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南,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之间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核心竞争力,为我国交通、电力、水利、轻工等事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工作要求

1.学校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团队建设工作,提高认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明确科研团队建设责任人,将科研团队建设作为本单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2.团队建设要坚持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认真研究,统筹规划,凝练方向,突出重点领域,注重跨学院、跨学科组建科研团队和开展科学研究。

3.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行政组织力度,组织指导系(所、教研室)等落实团队组建,团队组建采取个人自荐、系(所、教研室)推荐、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初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4.团队负责人应在国内同领域有一定影响,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能力;原则上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学位,近3年主持过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建设与研究工作;主要骨干成员(核心成员一般不超过10)应具备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同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三、建设时间安排

120111026前,学校相关单位广泛宣传发动,以系(所、教研室)为单位组织讨论。

220111110前,学校相关单位组织个人自荐和系(所、教研室)推荐的形式申报。

320111120前,学校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侯选建设团队和团队负责人,召开单位党政会议研究确定建设团队和团队负责人,并将确定的建设团队按优先建设顺序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人文社科处备案。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魏桃初,联系电话:85258109,电子邮箱:weitc710303@163.com

420124月,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到各相关单位检查科研团队建设落实情况。

5201210月,人文社科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上报备案的团队进行考核,根据团队研究领域、成员组成、团队合作情况、团队建设成果等因素精选一定数量的科研团队优先支持和重点培育。

附件:1学校相关单位报校人文社科处备案团队建议名额表

2长沙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团队备案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文社会科学 科研团队建设 加强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10月19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