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通〔2011〕23号

   

关于全面开展

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专项行动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教育厅《全省学校贯彻<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专项行动暨“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湘公通〔2011160号文)和湖南省消防安全防火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院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消安〔201113号文)的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消防安全良好环境,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学校消防安全,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就开展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1.各单位(部门,下同)行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与学校签订的《安全稳定责任书》中有关消防安全的职责要求,认真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要与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科室、教研室、实验室、公司、厂队等要将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到各个工作岗位,切实做到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保卫处在各校区保卫干部和校卫队员中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学工部(处)、团委在学生中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或志愿者消防协会;图书馆、重点实验室、计算机中心、网络中心等防火重点单位建立教职工义务消防组织;后勤集团在物业管理人员中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3.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或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特别是学生公寓、图书馆、重点实验室、网络中心、计算机中心、档案室、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有害化学危险品场所(库)、大型超市、商场和印刷厂等防火重点部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专项管理制度和职责,并公布实施。

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增强意识

1.各单位要根据《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认真组织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多形式、多渠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校内有横幅、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网络有论坛、楼栋有板报、厨窗有专栏、电子显示屏有滚动文字等,大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2.保卫处、学工部(处)、团委要认真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清剿火患、确保安全”为主题,以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防自救等为内容,通过多种图文并茂的消防展板、校内消防安全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在各栋学生宿舍办一期消防版报,并利用可视窗加大消防宣传力度。

3.各单位要组织举办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实现广大师生员工百分之百接受消防安全教育,从根本上提升其自防自救能力。学工部(处)、各学院要以新生为重点组织开展消防知识专题讲座,在老生中以主题班会为主要形式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切实做好“清剿火患”工作,不留死角,消除隐患

1.各单位要按照“网格化”的排查整治方法,对所辖区域分片分类进行排查,并分类建立翔实的排查工作台帐。后勤集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宿舍“清剿火患”的排查工作;后勤处、后勤集团、管委会负责对公共楼栋、家属区域“清剿火患”的排查工作,重点对高层、地下、架空层、耐火等级低的建筑与部位,做好火患排查工作,不留死角。

2.各单位要重点做到“七必查”: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情况必查;对火灾危险性大、人员集中、财产损失大等部位的情况必查;对用火、用气、用油、供用电设施设备、线路的情况必查;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情况必查;对学生宿舍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的情况必查;对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的情况必查;对本单位火灾隐患整改落实的情况必查。

3.各单位在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要切实做好火患整改工作:一是岗位整改。对排查发现存在的火患,其所在岗位能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向本单位领导报告。二是单位整改。对排查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本单位能整改的,应及时落实责任人整改。三是学校整改。对排查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本单位整改不了的,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提出具体整改方案上报学校。

四、切实做好应急疏散灭火演练,提高能力,自防自救

1.保卫处、学工部(处)组织制定应急疏散逃生预案,协调当地消防部门官兵到现场具体指导,分别在两校区开展一次学生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2.保卫处分别在两校区组织重点防火部位、物业、公寓管理人员开展一次实战灭火演习,提高其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五、切实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维护,加强管理,确保完好

1.保卫处进一步加大“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工作的力度,着力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协同有关部门落实云塘校区建筑消防器材、设施的移交工作,确保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到位。

2.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区域消防器材设施的监管,防止损坏、挪作他用或丢失。

六、工作要求

1.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专项行动暨“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时间:201110282012228

2.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3.严肃责任。本次贯彻落实情况将纳入学校年度综治考评内容。凡因宣传教育不力、排查整治不到位而发生火灾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从严问责。

4.认真总结。各单位要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宣传教育、排查整改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总结,并于2012110前报保卫处汇总(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电子邮箱baowei@csust.edu.cn)。

云塘校区联系人:杨应龙;联系电话:85258119

金盆岭校区联系人:李桔洲;联系电话:82309258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专项行动 “消剿火患”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11月02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