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办通〔2011〕2号

   

关于对印章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长理工大综〔2008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了解我校各单位印章使用与管理情况,加强对印章的使用管理,避免各类纠纷的发生,学校决定对校属各单位的印章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请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予以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各单位各类(种)印章是否符合要求,包括单位的行政用章、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印章以及下属机构使用的印章。

二、检查时间:

201159日至525日。

三、检查方式:

采取抽查和各单位自查及填写登记表(见附件)的方式进行。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实事求是地将登记表填写好并于61日前上报学校党政办公室接访室(一办A120122室,电话:8525804385258097)。

2.印章取模范围是本单位现正在使用的各类印章。

3.凡隐瞒不报单位,如在检查过程中或者今后发现未经批准使用的印章,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4.因名称变更、机构撤销或其它原因停止使用的二级单位印章,在这次检查中应及时交回学校党政办公室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逾期(201161日前)不交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使用单位承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存或自行销毁停止使用的印章。

5.各单位对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照《长沙理工大学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长理工大综〔200847号)执行。

附件:印章使用与管理情况登记表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印章 使用 管理 检查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05月06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