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研〔2011〕4号

     
 

关于表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

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根据《关于评选长沙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及优秀个人通知》(长理工大通〔20115号)精神,学校对申报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学位点建设先进单位进行了评审,对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评选推荐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科研标兵进行审核并公示。学校决定:授予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等3个单位“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土木与建筑学院等5个单位“学位点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文凤华等18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授予马亚飞等17人“研究生科研标兵”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学校发展和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获奖名单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土木与建筑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学位点建设先进单位

土木与建筑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文凤华、王桂尧、刘朝晖、成海鹰、张建仁、张振华、李平、李录平、李景禄、杨和平、陈宏明、陈建生、程赐胜、曹忠、黄礼平、曾祥君、蒋仁言、蒋昌波

四、研究生科研标兵

马亚飞、文大缀、邓斌、史亚男、申静、吴艳、郑忠辉、赵艳、徐文军、常红、曹斌、黄拓、彭伟、廖龙辉、熊书华、潘金波、魏书彬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表彰 决定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03月27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