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纪〔2012〕1号

长沙理工大学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2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2012年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工作中心,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科学把握政策,提高工作水平。

2.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紧密围绕学校“学风建设年”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讲党性、转作风、兴学风”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党的纯洁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推动我校师德师风、学风和校风建设。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大力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创新廉政文化载体,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利用多种载体,开展内容丰富的日常教育活动;更新、充实、做活学校的廉政网页,增强吸引力;认真编印《纪检与监察》;利用校园网和校报及时宣传报道廉政典型;充分发挥组织、宣传等职能部门作用,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宣传教育合力。

二、严明纪律、强化监督,保证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4.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教育工委的决策部署。

5.紧紧围绕学校工作要点,切实抓好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学校政令畅通。

6.切实按照湖南省教育纪工委的整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维护制度的权威,确保学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认真落实《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

7.认真组织制定2012年度《长沙理工大学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部门分工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责任体系。

8.继续深化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和宣传,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9.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四、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二级单位遵守财经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

10.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学校科研经费、行政经费、教学经费的管理制度。

11.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和违规乱收费行为,加强财务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科研经费、大额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2.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13.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各类招生特别是自主招生工作的监督。

14.加强对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15.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6.进一步加强对物资采购、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职称评聘与岗位聘任的监督。

六、加强信访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7.严肃查处违纪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贿赂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招生考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增强办案能力,提高办案水平。

18.坚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完善案件剖析通报制度。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增强办案效果。

19.认真搞好信访处理,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完善督办机制,努力将信访件处理在校内、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化解矛盾,促进校园和谐。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0.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增强服务大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有效监督能力、依法办案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21.加强专、兼职干部队伍的培训。集中时间对特邀监察员和各二级单位的兼职纪检委员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22.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活动,积极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四型机关创建活动。

23.严格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012年3月27日

主题词:工作要点 纪检监察 2012年


长沙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2年04月10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