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讲党性、转作风、兴学风”
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2012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根据《长沙理工大学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长理工大纪〔2012〕1号),今年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主题为“讲党性、转作风、兴学风”的教育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紧密联系“学风建设年”的实施,积极开展“讲党性、转作风、兴学风”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课堂,以实际行动推动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做贡献。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实现以下目标:
1.党员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纯洁党员思想,使党员干部讲党性、讲政治、讲大局的主动性、自觉性明显提高,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坚定性进一步加强,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学校发展上来。
2.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各级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与群众的关系进一步密切,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班级课堂的同时服务基层、服务师生。
3.教风、学风进一步改善。通过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学习、爱学习,在学风建设中率先垂范,奋发有为;使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自觉为提振教风、兴盛学风尽职尽责。
三、活动内容
主题教育活动从2012年5月初开始,10月底完成。
(一)专题学习
要认真组织好专题学习。学习内容以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学习和作风建设的论述,以及《长沙理工大学加强学风建设实施细则》。通过中心组学习、自学和专题讨论等形式,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加以领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提高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
各单位要以“讲党性、转作风、兴学风”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学风建设年”的各项工作,广泛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深入班级、深入课堂、深入宿舍,师生共抓学风、促学风、兴学风的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推动学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主题教育活动展
十月底进行主题教育活动展,各单位以展报的形式对主题教育活动进行总结,特别是总结本单位在抓“讲党性、转作风、兴学风”方面的特色、亮点、经验和成果,制作展板一个,学校汇总集中展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布置。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专题研究,做出具体安排,并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2.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紧密联系学校“学风建设年”各项工作,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其它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把着力点放在促进学风、兴盛学风上来。
3.本次主题教育活动自2012年5月开始至2012年10月底结束。教育活动结束后,请各二级党组织将开展教育活动情况报告于10月31日前交校纪委办公室。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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