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综〔2012〕12号

     
 

关于涂家村教职工宿舍9503

火灾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201223下午210分左右,金盆岭校区涂家村教职工宿舍9503室发生火灾事故,导致其主卧室、侧房及阳台物品全部被烧毁,该栋502室与303室亦受到不同程度损失。

经调查:23下午130分左右,房主曹荣昌(电气学院教师)外出,其8岁女儿独自在家用电烤炉烤火,将烤火被烤糊,电话告知曹后,曹告知其女将烤火被挪开,其女随手将烤火被放置在沙发上,并离开房间找曹。因烤火被暗火未灭,随后引燃沙发,造成火灾事故。下午210分左右,接到火警电话后,保卫处与金盆岭消防中队(出动了四辆消防车)赶到现场,迅速采取措施进行人员疏散,并将火扑灭。

按照天心区消防大队的意见,责成学校对此次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此次火灾事故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曹荣昌老师对独自留在家中的未成年女儿疏于监管,接到女儿电话后未予重视,麻痹大意,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此次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特提出批评,并由电气学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二、给予曹荣昌老师500元经济处罚,限近期上交学校财务,并将收据复印后,交保卫处存入火灾事故档案。

三、此次火灾事故,不但给该家庭造成了经济损失,还给学校和他人造成了财产损失。责成曹荣昌老师对其租住的9503室因火灾造成的损毁进行修复,由后勤处验收;责成曹荣昌老师与该栋502室与303室户主进行协商,负责赔偿两户因火灾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此次火灾事故的发生,说明我校部分教职员工及家属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希望各单位(部门)、广大师生员工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家中的未成年人的监管,切实做好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火灾事故 处理情况 通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2年03月15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