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校属各单位:
2011年,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再次被评为“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学校决定授予文法学院等7个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高顺利等37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真抓实干,为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营造更加和谐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7个)
文法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土木与建筑学院、水利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机关党委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37人,排名不分先后)
高顺利 刘名兰 王任飞 肖 晖 杨海余
曾令球 张国强 黄自力 上官鉴 陈 坤
盛 康 黄永华 徐学军 唐立军 张建云
李 伟 廖瑞虎 李 熙 钟 武 李录平
管德清 汪志方 周桐生 王煜坤 柳 翼
李河泉 李志忠 陈润志 蒋智慧 周建明
朱 军 李庆叶 毛光华 周 展 施一满
赵利平 谈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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