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通〔2012〕6号

   

关于认真办理我校第三届一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我校第三届一次教代会共收到代表提交的有效提案35件。经归纳整理,属于教学科研类的17件,属于行政管理类的8 件,属于生活福利类的 10件。这35件提案集中反映了当前学校教职员工关心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经第一次主席团会议和第二次主席团会议两次讨论,三件提案(含并案20件)(见附件1)被批准立案。其余15件提案作为建议和意见(见附件2)处理。为了做好教代会代表提案办理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就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生活福利等方面提出的建议,是广大教职工代表和群众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全校教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代表提案的处理落实工作,让广大教职工满意。

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

各承办单位在接受提案办理任务后,均应做出计划,安排专人,认真办理。对条件具备、应该而且能够解决的应立即落实;对有一定难度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解决;对本部门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积极展开调研,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或提交校务会讨论解决;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同落实的提案,承办单位要主动和协办单位联系,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协同落实。各提案落实单位要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促进提案的有效落实。立案提案要求撰写提案办理专题报告;未立案提案(意见和建议)要求逐一答复,填写《第三届一次教代会建议和意见答复意见表》(附件3)。所有提案均要求将处理情况签署在提案原件上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

三、及时回复,定期检查

各承办单位应将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回复代表,具体要求:在910之前,将能回复的提案回复完毕;1030日前,把经过努力落实的提案回复完毕,并将答复意见交校工会;1130日前,通过召开沟通会等形式,基本完成本次教代会期间征集的提案回复工作。校工会将对提案落实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汇总落实情况,并将提案落实情况和提案人对答复的意见在网上公布。

为了鼓励教职工为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校工会将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于12月底开展评选“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优秀提案”工作。

附件1.第三届一次教代会立案提案一览表

2.第三届一次教代会意见和建议一览表

3.第三届一次教代会意见和建议答复意见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教代会代表 提案 办理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2年05月23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