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蒋昌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蒋昌波同志任研究生院院长(兼),免去其水利工程学院党委委员、院长职务;
管德清同志任研究生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后勤处处长职务;
陈光明同志任水利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党委委员、书记职务;
赵利平同志任水利工程学院院长,免去其水利工程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杨华峰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审计处处长职务;
方琼同志任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校团委书记职务;
赵华同志任计划财务处处长,免去其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书记职务;
谈香如同志任审计处处长,免去其正处级审计员兼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徐学军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党委书记,免去其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党委委员、书记职务;
周旭明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委员、处长,免去其保卫处处长职务;
曹忠同志任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
刘安生同志任机关党委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免去其后勤服务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职务;
侯伟建同志任后勤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后勤服务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张祎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后勤服务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方文彬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免去其研究生部副主任职务;
蒋菲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免去其研究生部副主任职务;
免去庄创奇同志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免去王宏同志驻京办主任兼交通技术学院(北京)院长职务;
免去魏再勋同志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委员、书记职务;
免去李河泉同志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委员、处长职务;
免去曾胜同志校长助理兼研究生部主任职务;
免去伍海泉同志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处处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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