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纪〔2013〕1号

     
 

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

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1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厉行节约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节日腐败和铺张浪费现象,营造廉洁、欢乐、祥和、文明、俭朴的节日氛围,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二、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教育工委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要紧密结合传统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形成崇尚廉洁的良好风尚。

三、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春节期间的活动安排要坚持俭朴、节约、务实的原则,严禁借各种名义到风景名胜区或者高消费场所举办各类活动;严禁借春节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

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春节期间,严禁各单位、各部门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购物卡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严禁借欢度节日之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

六、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发现苗头及时制止;对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报告,发现一个,严肃查处一个。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将本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在春节期间贯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书面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报告,其报告情况将适时予以通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月18日

 

     
     


  长沙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3年0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