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2013年3月1日全省教育系统维稳综治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3〕2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自5月初至6月中旬开展全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掌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现状,建立健全我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为推进我校“平安高校”建设奠定基础。
二、排查重点
1.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
2.学生公寓(宿舍)安全
3.校内交通安全
4.消防安全
5.饮食卫生及食品安全
6.校内安全管理
7.涉校维稳隐患
三、具体分工
保卫处:学校保安、门卫、防暴器械、技防等治安防范基础配备情况;校园及周边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邪教人员、劳教劳改释放人员等重点人员稳控情况;学校大门口和校园交通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校内消防设备设施配备、管理情况;消防通道管理情况;违规用电、用火和电线老化等隐患整改情况;消防安全宣传和逃生自救演练情况;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示证登记情况。
化学学院、校医院:危化药品存储、管理情况。
后勤处:学校C、D级危房管理情况;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生产经营场所;校内围墙、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楼梯楼道等容易发生坍塌、踩踏的重点部位;校园周边及校内山体、水塘等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区域的管理情况。
基建处:基建工地的管理情况。
土地办:征地拆迁、校地突出矛盾纠纷问题等。
后勤集团:校车管理及运行情况;学校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商店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自备水源办理水质检测合格证情况;学生公寓(宿舍)管理情况,违规用电、用火和电线老化等隐患整改情况;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
学工部(处)及各学院:学生心理问题监测及疏导教育情况;学院计算机房、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
信息化办:校园网络安全。
工会:子弟小学安全管理情况。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责任分解。时间为5月初至5月15日。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本通知要求,及时进行部署,把排查化解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全面摸排、集中化解。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31日。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摸排,找出安全稳定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隐患;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化解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改。对自身没有条件整改到位或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书面报告学校。学校将上报政府和省教育厅,提请上级相关部门督办整改。
第三阶段:信息报送、督查督办,时间为6月1日至6月中旬。学校对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针对学校报送的信息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相关重大问题、隐患进行督查督办。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排查化解活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重点部位,抓关键环节,抓突出问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组织本单位骨干力量进行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2.深入基层,坚持实事求是。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情况准确,数据翔实。对排查出的情况要做出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分析总结。
3.落实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各单位要着眼学校大局,认真负责,全面排查、积极化解本单位安全稳定隐患,不敷衍塞责,不把本单位能解决的问题推向学校。
4.改进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学校将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布置,定期开展学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2013年6月5日前,各单位将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包括: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的组织领导;安全稳定隐患排查范围内所属各类人员人数,建筑物及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贵重物品、危化物品名称、数量;存在的安全稳定隐患情况;整改及化解情况。一时难以进行整改、化解的,或需要学校或地方政府协助解决的安全稳定隐患或重大问题,请另附书面材料)书面报学校保卫处办公室(云塘校区联系人王艳鸿,电话:85258258,电子信箱:962460634@qq.com;金盆岭校区联系人陈纲,电话:82617399,电子信箱:472018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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