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党〔2014〕7号

     
 

关于建立长沙理工大学

校领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和机关各党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经学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立校领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依据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确定校领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详见附件。

二、联系工作内容如下:

(一)宣传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讲话精神,传达中央、省委、学校党委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

(二)深入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三)围绕“四风”问题,听取师生员工对领导班子和本人的意见建议。

(四)全程指导联系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1.指导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指导学习教育,检查组织学习情况,检查中层干部提交的学习体会。

3.指导调研,查看中层干部调研记录。

4.指导听取意见,查看听取意见情况,督促及时整改。

5.指导查摆问题,帮助剖析根源,对检查对照材料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制定改进措施。

6.指导开展谈心。

7.指导开展批评,指导并出席民主生活会,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民主生活会进行总结,检查民主生活会通报情况。

8.指导整改落实,检查整改方案,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9.指导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三、可采取参加支部活动、上党课、作报告、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调查表等不同形式开展联系工作。

四、要紧密结合联系点所在单位的实际开展工作,做到联系到位、督促到位、指导到位,出实招、做实事、求实效,让师生员工满意。

五、各联系点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有什么问题或重大活动开展时,要及时与联系点校领导联系。

附件:长沙理工大学校领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一览表

 
 
 
 

2014年3月27日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4年0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