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纪〔2014〕3号

关于表彰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13年,全校各单位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作风建设,为学校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按照学校党委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由学校纪委组织实施,2013年1月1日至13日,对全校26个基层党委(党总支)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重点考察了各单位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是否重视,责任制工作是否落实,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是否落实到位,主题教育工作是否扎实开展,材料是否齐备等情况,经过自查自评和综合评议,报学校党委审定批准,决定授予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水利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化学学院等7个单位为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坚持不懈地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全校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先进,争做先进,不断开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3月5日


长沙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4年03月0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