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通〔2014〕1号

   

关于取消我校预收新生100元上机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省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392号)精神及教育部等五部委检查意见,经核实我校对2013年秋季入学新生预收取的100元上机费(预收的100元,以卡的形式发给每个新生,方便学生在校内各学院机房上机)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201411日起,取消预收新生100元上机费这一收费项目。

 
 
 

长沙理工大学

2014年3月6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4年03月0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