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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张映雪等16名全日制博士、23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6日 来源: 作者: HITS: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长理工大研[2010]16号)第二十九条第四款:“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应予退学”的规定,目前我校有16名全日制博士、23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具体名单附后),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对上述16名全日制博士、23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作拟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11 16日至2016216日。公示期内,如上述研究生预计在2016530日前能完成论文答辩,可经本人申请,导师、学院审核,提交《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审批表》至研究生院审定,学籍延长至20166月,逾期未完成答辩的学生将做退学处理。请各学院在本院通知公告栏对拟退学研究生名单再次进行公示,并及时告知相关导师和研究生。

公示期内研究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出书面申诉。公示期结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退学处理,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应做好上述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