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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责任状”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1日 16:09  来源: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月20日,南县县委与115个责任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为该县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好局、打好基础。

    “责任状”从思想建设、政治建设、领导责任、监督体系、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深化“三转”、基层反腐等8项责任内容入手,明确了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履行的相关工作责任。

    “责任状”中明确指出,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工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同时,该县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莫搞形式主义,把一纸“责任状”当成“责任推卸书”,让督责、担责变了味、走了样。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此“责任状”为引领、为推手,切实担当作为,用求真务实的态度、真枪实弹的成绩夯实责任。

    “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实施责任追究。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该县有关负责人介绍。(发表时间:2019年02月28日 08:5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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