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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通学院旷课通报(截止到4月19日)

发布时间: 2016-04-26 14:23:34 浏览量:

2013

匡涛(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软件工程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30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匡涛同学处以严重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陈原(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软件工程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30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陈原同学处以严重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张唯(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软件工程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8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张唯同学处以严重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王小东(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王小东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汤其超(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0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汤其超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谭尧文(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3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8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谭尧文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周靖炜(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3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6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周靖炜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吴淳(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4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吴淳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任立丰(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3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任立丰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陈威(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3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陈威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杨春生(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杨春生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包福春(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包福春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鲁大光(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鲁大光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郑书超(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郑书超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林子芊(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3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林子芊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陶磊(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3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陶磊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金文超(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金文超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彭奕(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彭奕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缪鹏(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缪鹏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2014

王梓豪(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9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王梓豪同学处以严重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李其岸(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7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李其岸同学处以严重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赖业兴(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5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赖业兴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李宁(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卓越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4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李宁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李学斌(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卓越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李学斌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徐海峰(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4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0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徐海峰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郭淙楠(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卓越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0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郭淙楠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王宇琛(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9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王宇琛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朱明显(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9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朱明显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张一环(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8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张一环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李才利(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8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李才利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郭一鸣(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7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郭一鸣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王江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卓越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7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王江波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王琪旺(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6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王琪旺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刘志强(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卓越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6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刘志强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龙明钊(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5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龙明钊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张永隆(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5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张永隆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李求(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4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5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李求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骆永琪(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5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4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骆永琪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刘禄(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4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4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刘禄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何井(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4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4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何井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元也(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4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元也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张鑫(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4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张鑫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刘俊(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卓越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4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刘俊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郜亚轩(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3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郜亚轩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肖龙(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3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肖龙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刘畅(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卓越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3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刘畅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赵小金(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4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赵小金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刘彪(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4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刘彪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冯瀚文(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4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冯瀚文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黄金泽(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4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黄金泽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李祖荣(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李祖荣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倪晨(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4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倪晨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陈昌浩(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陈昌浩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谷增帅(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谷增帅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段绍焕(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段绍焕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魏彦勇(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魏彦勇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吴叔昊(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4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吴叔昊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2015

黄盼(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5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33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黄盼同学处以严重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李文杰(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5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30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李文杰同学处以严重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王连甲(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5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8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王连甲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彭贵(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5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6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彭贵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张孟春(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5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3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张孟春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王冠淇(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5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王冠淇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并根据《计通学院学风奖惩制度》规定,该同学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评助及入党资格。

旷课课时通报:

以下同学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对旷课课时公示如下:

宋丰、叶英杰、郑涛、邓时庆、秦平越(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3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黄珊、张景石、吴十玻、伍旭林、孙诚、吴云(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秦宇枫、翟雅、易鑫、李晓东、陈天琪、徐源桧、李金、周睿(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3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张鑫、冶朝阳、黄锋、何建成、谢江铭民、何清、项宇飞、张航、彭泽华、顾建波、丁为民、阮凯(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304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龙景霖(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3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陈磊(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周强、阳正宇(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3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周洁、唐云钊、付鹏程、孙浩、屈志强、李佳铭、周健、程康君(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3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周奇、江铁顺、王雪峰、李泽初、陈杰、李涛、王汝峰、苏泽文、沈志雄、刘栋、杜昕宇(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虞文龙、高奇、王超晨、陶君、马昌锋、范博儒、贺鹤山、刘源、王康、方永卓、王浩然、李恺、陈伯青、王喆(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3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雷春莉、魏文忻、臧晓旭、金夏英子、尹娜、胡忆亮、李尧、申乐君、胡祥、向涛然、曾庆宇、张世斌、匡萃玮、李臻、李思璐、陈汪洋、何兵(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3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331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秦鑫甲、谢康、蔡伟、丁威淞、彭宁伟、赵龙琪、张朋捷、廖臻瑀(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卓越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谢芳、陈智、张子睿、谢灿、周高发、吴敏、罗争、梁诗盛、孙伟斌(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刘泷意、李学东、余博文、陈应(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尹志明、陈文忠、罗龙、章磊、刘丙刚、伍磊、黄希扬、何小逗、熊初源(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李斌、陈稳睿、许辽南、谢予谦、郝之涛、戴特勃男、罗任、王滔滔、刘德胜(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4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邓星、唐建雄、袁非凡、陈卉、李鹏、文守鹏、谭鹏(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405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胡国庆、王一舜、李佳毅、仲梦华、李雄志、李洋彪、农斌、刘铃雄、降雨蒙、凌紫荆、张范、文贝、李茂林、张成文(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4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杨杰、肖毅、康育波、王子文、邵宏伟、隋文禹、何信、洪成成、熊超、王玥琦、陈俊杰、宁鹏、王强、关嘉炜、樊琳(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张珺宇、张佳男、李隆辉、谭诗文、董帅、刘长伟、赵旭、杨尧、李概彬、赵浩东、陈学钟(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4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李少海、谭超、李周剑、王蕾、王大升、李玉兰、王雅楠、周久迦、邝锋、陶新宇(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4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胡静天、江钰泉、曾晋、徐建智、李宇晴、李家豪、杨君、李鹏、何建新(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刘星、张书铭、何云飞、黄志强、马光亚、付若雨、彭莉、阳倩、李思燕、刘宇、刘豪、范宇亮、黄嘉翔、刘晗、吴俊、蒋礼中(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4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吕长聪、占林锋、隆威、仪泉江、刘宏发、黄浩、姜子言、付树秋、孔俊淞、何嘉豪、万质彬、谢志红、杨维国(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4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彭欣、李飞、郭国庆、李煜、李翔、黄家骏(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4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黄如钊、鬲国治、戴智豪、张涛、汤蕴资、周振、罗锦、柳邓一漫、金冬晔(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卓越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汤松儒、田云杰(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5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李金浩泽、贺子豪、杨振、马国正、阮文龙(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5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辛鹏宇、杨珉琪、王立、申泉源、印彪、符哲榕、陈奕源、锁博阳(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5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段署平、黎欧子鑫(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504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张宏铄、金汪洋、孙铖、梁惟邦、黄兴、郑皓仁(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1505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陈学全、母文豪、贺堉玮(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5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毛羽、尹轲远、周志敏、李铭深、龙建根、翁祖祥(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5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谭杨哲、谢缘、肖广、郑可、李思超、王昊、邓建军(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1503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侯智慧、赵焰林、潘磊、陈永青、薛广育、陶康、白翔天、任翰良(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5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向锦、王浩臣、李兆喆、黄慧、李澎辉、蒋辉龙、熊木笙、王文祥(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1502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吴开云、姜春宇、范颖、邓耀斌、刘随缘、周潜、刘珂、廖浔恒(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501班)自2016222日至2016419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课时及以上。

受处分学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理科楼B506)提出书面异议,学工办将对反馈情况进行核实,并于收到异议反馈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仍有异议,可向校团委学生权益部继续申诉。

计通学院学工办

201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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