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

Adult Education

相关通知

首页 >> 成人教育 >> 相关通知 >> 正文

致函授教师的公开

发布日期:2017-06-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老师:

首先,函授部以最真挚的诚意感谢你们的大力支持!同时也为我们在工作中给你们带来的诸多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长沙理工大学成立后,函授部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请各位老师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让我们一起把长沙理工大学函授教育做得更加规范。为了今后更好的合作,现将函授部从2003级开始执行的有关政策向各位老师作个通报,请各位老师理解和支持。

一 函授部从2003级开始实行的几种制度

(一)实行学分制 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从2003级函授生全部实行学分制。学分制是用学分来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其目的在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面,调整与优化教学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有效地缓解函授学生比较突出的工与学之间矛盾。有关学分制具体实施方案参照《长沙理工大学函授(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文件。通过实施学分制和新的管理办法,可以在函授教育管理形成一种“有序竞争、优胜劣汰、教学相长”的运行机制。

(二)实行教、考分离 授课老师既要授课又要批阅试卷,容易造成一些弊端。实行教考分离,建立函授教育的试卷库,每次从试卷库中抽题进行考试,同时每次授课教师也出试卷作为考试试卷或补充试卷库的试卷,授课教师一般不参加批阅试卷工作,由函授部另外聘请老师批阅试卷。

(三)实行重修制,取消补考制 学年制下的补考制不符合成人学生的实际,学生考试不及格,需要自己在很短的时间内通过自学,把一门或几门课程重新学好是不现实的。通过跟下一年级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重修,让学生有一次重新学习的机会,以确保学生每门课程都能够学得扎实。

(四)建立免修制、休学制 免修制是鼓励学生采用多种途径学习,凡参加自学考试、英语计算机过级等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对应这些考试合格的课程给学生登记相应的学分。

休学制是针对部分学生在规定的集中面授时间内由于自身各种原因无法参加集中面授而建立的,这部分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情况,安排时间跟下一年级或再下一年级的学生一起学习。

(五)实行缓考制 函授学生大部分都是在职的,甚至有的学生在单位还是领导,有时需要临时处理一些单位的事情,针对少数学生参加了集中面授学习而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建立了缓考制度。学生确是参加了面授学习而不能参加考试的必须在考试之前办理有关缓考手续,学生必须跟下一年级参加缓考科目的考试。

二 函授教师的主要工作程序

我院函授教师实行聘任制。

(一) 函授教师的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函授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2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有较高的教学科研能力。每门课程的主讲教师要有该门课程的教学实践经历,能编写有关教学资料;3工作责任心强,能按质按量完成讲课、批改作业、指导自学、答疑等教学任务,编写函授教学指导书等教学文件;4身体健康,能胜任函授部(站)的教学工作。

(二) 函授教师的聘任办法

凡愿意承担函授教学任务的老师,请到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站)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函授教师登记表》。函授教师任课资格的审定和聘任由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具体承办。

(三)函授教师正常工作程序

1开学前一学期

1)熟悉教学任务,研究教学计划、大纲、教材、指导书

2)编写函授生自学进度表或自学指导书

3)编写辅导教材

2平时辅导工作

1)批改平时作业和测验作业

2)检查学生自学情况、答疑、备课

3)平时面授

4)考试出题及答案(在集中面授开始授课前三天送到函授部)

5)写集中面授计划

6)撰写教学法或自学辅导文章

7)参加函授教研活动

3集中教学时间

1)检查教学作业及自学情况

2)根据面授计划授课

3)了解完成课程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情况

4)关心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

4期末工作

1)批阅期末考试试题(由函授部指定教师参加)

2)评定学生平时成绩

3)总结函授教学工作情况

三 函授教学规则

1函授教师所承担的课程必须按函授部确定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按质按量完成,以实际授课时间为依据计算授课酬金。

2函授教师不能自行改变所授课程的教学时间和教学地点。

3函授教师不能开设未经函授部(站)同意讲授的课程。

4函授教师不能自行更换授课教师,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履行教学任务时,可向函授部(站)推荐替换教师,经函授部审核合格后方可以替换。

5函授教师负责对参加面授的学生实行考勤,考勤记录在《成绩登记表》上,考试结束时与《成绩登记表》”一并交函授部(站)。以考勤记录为标准,该课程面授缺课超过1/3者,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参见《长沙理工大学函授(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强行参加考试的学生,试卷无效。

同时,欢迎各位老师对函授部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以便今后函授部工作做得更加规范。最后,祝各位老师

工作顺利!

函授部200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