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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2012-2014)总结报告
2014年11月18日 00:00

良好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高校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是高等学校立校之本、发展之魂。近几年来,我校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学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校2012-2014年度学风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风建设整体情况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工作,把学风建设作为学校重要工作之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教社政函[2004]34号)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学风建设与推进科研诚信工作,设立了专门机构、制定了相关文件、开辟了学风建设专栏,加大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学风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开展的工作与成效

(一)设立学风建设专门机构,加强学术行为监管

1.成立长沙理工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长沙理工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和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以及党政办公室、科技处、人文社科处、教务处、研究生部、人事处、师资处(教师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校园信息化办公室、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和校学术道德分委员会成员组成,由校长任组长、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和校学术道德分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科技处,办公室主任由科技处处长兼任。

2.成立长沙理工大学学术道德分委员会。

长沙理工大学学术道德分委员会是校学术委员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在学术道德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范,分析和研究学校在学术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学校学术规范的宣传报道以及对学术失范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校学术道德分委员会负责对举报的内容进行调查和认定,并向校学术委员会及校领导提供明确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

(二)制定学风建设规章制度,保障学风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1.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制定了《长沙理工大学加强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有利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的学风建设工作。

2.制定《长沙理工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长沙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规定》、《长沙理工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等办法,以引导广大师生自觉遵守科学道德规范,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净化学术风气。为我校良好学风的建设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三)向全校科技工作者发起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倡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建设,校学术委员会向全校教师和科技工作者发起了《端正学术风气,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建设》的倡议书,勉励全体教学科研人员坚持学术诚信,恪守学术道德,求真务实,为长沙理工大学的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四)开辟“学风建设网站”,加大学风建设宣传力度

为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的宣传与教育,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2012年初,在学校校园网首页开辟了“学风建设专题网站”,以公布学校学风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年度报告以及学风建设典型事迹的报道与宣传等工作情况。为深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做好我校“三落实、三公开”(即: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工作,2014年4月科技处网页专门增设了“学风建设专栏”,以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力度。

学校通过采取专家讲座、校报校刊、校园网络、橱窗板报等校内媒体来宣传学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与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大力宣传师德高尚、学风优良的先进师生事迹,引导学校师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努力形成优良学风与教风,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育人水平。

(五)加强科研管理,规范科研行为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以及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下发了《长沙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与《长沙理工大学科研经费间接费用提取与分配使用办法(试行)》,修订了《长沙理工大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严禁出现不承担研究任务的“挂名”成员;在“科技工作奖励办法”和“科技项目配套资助办法”等中明确规定科技项目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如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取消全部配套资助经费和课题组津贴,对已发的配套经费和课题组研究津贴予以追回,同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等。加强了对科研项目申报经费预算的指导与培训工作,对在研项目及经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并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学校建立了银行卡与公务卡支付制度。

(六)受理与查办学术不端行的举报案件

在弘扬学术正气,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的同时,学校采取果断措施,严肃认真查处了学校内存在的一些学术不端行为(如:处理了文法学院一名教师的论文抄袭问题和外国语学院另一名教师的论文一稿多投等问题),起到了警示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现阶段,高校出现了学风不正、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现象,如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存在不规范现象;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在成果奖励中违规挂名;发表论文与出版著作中存在抄袭现象等。主要原因是高校还缺乏行之有效的、系统性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与长效机制;制定了有关规章制度,也没有把具体的措施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有些师生功利性强、缺乏积极进取和潜心钻研的科学精神。

四、改进的措施

虽然高校出现的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是个别现象,绝不是主流,但这些个别现象确实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造成了对学术价值观的扭曲,所以高校必须杜绝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切实发挥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对学风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在师生中积极推行学术道德自律、自检行动,大力宣传师德高尚、学风优良的典型事迹,组织全校师生开展 “学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学风建设大家谈”等大讨论活动,把推动学风建设与学校党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教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教师和学生深入思考“教”与“学”的价值追求、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进一步营造推进学风建设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完善学术规范,及时公布学风建设工作情况、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要进一步加大学术交流范围,积极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讲学或做专题学术报告,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建设,将学术道德水平的考量纳入到师生业绩、职称评聘、素质考核的范围中,形成综合全面的考核体系。

五、对“十三五”学风建设工作的建议

学风是学校治学精神、治学态度和治学原则的综合体现,是形成良好校风的基础和前提,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关键,是一所大学的气质和灵魂,也是一所大学的立校之本。学风建设是衡量一所高校办学思想、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关键。所以上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学风建设的指导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术规范,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监督与惩处机制;要进一步切实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宣传教育工作,改变功利性的学术价值取向,确立正确的政策导向,克服急功近利的利益驱动现象;要进一步发扬学术民主与学术自由,改革高校管理方式与学术评价体系,真正实现学术治校。

长沙理工大学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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