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学与创新工程管理 学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 1202Z1 学科级别: 自主设置二级
一 学科简介及研究方
本学科主要从总体上研究企业科技创新及与之相关的科技公共政策。具体研究高新技术企业伦理治理、企业科技创新与知识管理、企业文化创新工程的理论与实践等。本学科师资队伍力量较强,具有教授5人,副教授2人,讲师2人,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8人。团队成员学缘结构丰富,学科背景多样,横跨管理学、经济学、哲学等众多学科门类,有利于形成交叉学科与跨学科综合研究。成员学术素养好,学术视野开阔,科研能力突出,目前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主持完成或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与后期资助项目10余项;团队成员近5年来发表各类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发表在《中国软科学》、《科学学研究》、《哲学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研究与发展管理》等CSSCI核心期刊40余篇,科研实力较为雄厚。
序 号 |
研 究 方 向 |
1 |
高新技术企业伦理治理 |
2 |
科技公共政策与企业科技创新管理 |
二 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知识扎实,掌握最新理论动态和现代研究手段,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工商管理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 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3. 掌握扎实宽厚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与方法,系统地掌握现代管理科学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前沿理论及学术发展动态,具备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在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中胜任科学技术与创新工程的理论研究和创新管理实务工作。
三 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或组成指导小组集体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指导、课堂教学、学术交流、教学实践与科研工作等多种方式,以科研工作为主,重点培养学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并取得创新性成果的能力。
2.导师或指导小组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制订博士生培养计划,并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学术活动、选题报告、学位论文等环节的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予以指导和检查。
四 学制与学分
1.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硕博连读生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 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研究、撰写及答辩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年。
3.最低学分要求。如下表所示,总学分不少于80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4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4学分,培养环节所获学分不少于4学分。
总学分 |
课程总学分(8学分) |
必修培养环节学分 (4学分) |
学位论文学分(68学分) |
学位课程 |
非学位课程 |
前沿性学术活动 |
开题报告 |
学位论文 |
公共基础课 |
专业基础课 |
80 |
2 |
2 |
4 |
2 |
2 |
68 |
五 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开课 时间 |
备注 |
学 位 课 |
G1221001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2 |
Ⅰ |
必修 |
G1222001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1 |
Ⅰ |
选修 |
X0721001 |
管理研究方法 |
2 |
Ⅰ |
必修 |
非 学 位 课 程 程 |
G1321001 |
英语 |
3 |
Ⅰ |
至 少 选 2 门 |
X1222001 |
管理理论前沿 |
2 |
Ⅰ |
X1222002 |
企业科技创新理论与实践 |
2 |
Ⅰ |
X1222003 |
企业管理伦理学专题 |
2 |
Ⅰ |
X1222004 |
企业创新经典著作导读 |
2 |
Ⅰ |
X1222005 |
企业知识管理专题 |
2 |
Ⅰ |
X1222006 |
高级微观经济学 |
2 |
Ⅰ |
X1222007 |
高级计量经济学 |
2 |
Ⅰ |
必修环节 |
前沿性学术专题活动 |
2 |
Ⅰ-Ⅳ |
|
开题报告 |
2 |
Ⅲ-Ⅳ |
|
注:跨学科报考的博士生根据研究方向补修本学科硕士骨干课程2门,补修课程不列入培养计划,不计学分,由导师和学院负责检查和审核。
七 必修环节及要求
1. 前沿性学术专题活动。博士生实行学术报告制度。博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在二级学科范围内作两次公开学术报告,由博士生导师(指导小组)给出相应的评价和成绩。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10次的一级或二级学科范围内的学术活动,在论文工作期间参加1-2次全国性学术会议。由博士生导师(指导小组)予以考核。
博士生在学术活动后提交学术会议的论文复印件、研究报告复印件或学术报告小结(小结不少于500字),并注明报告时间、地点、报告人,经指导教师签字后自己留存,达到要求时由所在学科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小组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载成绩;学术活动环节最后成绩由指导教师综合评定,成绩合格者记2学分。
2.综合考核。博士生中期考核一般在第3学期末进行。博士生在课程学习完成后,进入论文工作前要求进行综合考核。由4~5名教授组成博士生综合考核小组(指导教师可参加考核小组,但不担任考核小组组长),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的学分和成绩、论文发表情况、科研能力、思想表现四个部分。通过者可开始博士论文撰写工作,明显不符合培养要求者,作退学处理。其他初次未通过博士生综合者,允许半年后再参加一次认证,再次认证通过者可开始完成博士论文工作,再次认证仍未通过者,作退学处理。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博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状和动向,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完成论文选题报告。选题报告的具体时间由导师自行决定,但距离申请答辩的日期一般不少于一年。开题报告合格者计2学分。
选题报告包含文献综述、选题背景及其意义、研究内容、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等。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阅读80篇以上与选题有关的近五年的专业文献,其中外文资料至少30篇以上。阅读后写出文献综述报告(至少10000字以上),应阐述详实,思路清晰;选题应具有学科前沿性,创新性,对学科发展、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等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选题报告应以学术活动方式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并由以博士生导师(至少3名)及指导小组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如果学位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以保证选题的质量。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第四学期进行,由指导教师组成考查小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
实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预答辩时间安排在论文完成后,一般在正式答辩3个月之前;成立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通过预答辩的论文才能提交正式答辩。
八 学位论文
1.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构成学位论文的主要组成部分)的学术论文且积分必须在6分(含6分)以上方可申请授予学位。一类期刊,每篇8分;二类期刊每篇6分;三类期刊每篇3分;四类期刊每篇2分。一类期刊:SCI或SSCI检索的1区期刊、《管理科学学报》、《管理世界》。二类期刊:SCI或SSCI检索的2区期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学部指定的A类(不含《管理科学学报》、《管理世界》)期刊。三类期刊:SCI或SSCI检索的3区期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学部指定的B类期刊。四类期刊:SCI或SSCI检索的4区期刊、CSSCI或CSCD(不含扩展版)期刊。
说明:(1)发表的论文须以“论文”形式发表,不含短论、评述等;(2)在专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3)SCI或SSCI期刊中,不含开源(Open Access)期刊。(4)SCI或SSCI的分区按中科院标准,SSCI期刊分区以前,影响因子大于2.5的视为1区期刊,小于或等于2.5且大于1.5的视为2区期刊,小于或等于1.5且大于0.5的视为3区期刊,小于或等于0.5的视为4区期刊。(5)不论在四类期刊上发表多少篇论文,最多计4分。(6)论文应以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博士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
2.学位论文要求。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论文选题正确,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较大的学术价值或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等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论文所涉及的内容,应体现出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反映出先进的、科学的研究方法和熟练的技能;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创造性的见解,有较显著的科研价值。
学位论文必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要求词句精炼通顺,论证严谨,条理分明,公式推导无误,计算正确,图表清晰有序,计量单位应采用国际单位制。引用他人的材料要求引证原著,必须标注出处。在论文后页附参考文献目录,参考文献写法规范。论文要求至少10万字,并根据要求完成相应字数的中英文摘要。
学位点负责人签名: 主管院长签名:
学院培养指导委员会主席签名: 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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