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工作,提高课题负责人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请课题负责人尽快开题,并按照《课题管理办法》规范开展研究工作和使用课题经费。2012年7月30日之前仍未开题者,将暂缓拨付二期研究经费,并影响课题结题鉴定等级。
请提交2份纸质版材料,同时把电子版发送到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杨飞
联系电话:85258423
电子邮箱:kjcskb@163.com。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格式文本
人文社科处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