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已发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1),现就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课题指南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
3.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4.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
(3)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的,或在3月20日前已向国家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四、申报名额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由湖南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评审,择优申报。因此,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务必精心组织论证,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因素,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请各位课题申请人认真、切实做好课题选题、论证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往年已申报、尚未立项的,请务必认真修改,采用往年申报材料不加修改的,科研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受理。
五、申报学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一级学科: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5)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
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六、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7)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其中直接经费最高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60%,间接经费最高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40%。
七、项目完成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八、申报流程
1.请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2022年1月14日最新版的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附件2-4)如实填写。申报表格请不要自行从别的网站下载。已经用往年申报表填报的老师,请务必用新表进行替换和调整。
请注意新版申请书和活页较去年均有修改:(1)《申请书》栏目二“二、课题设计论证”和栏目三“三、研究基础”都有“研究基础”项,填写要求不同,后续评审工作用途也不同,都需要填写。本通知附件申请书中已填写好学校及省社科规划办审核意见,请勿更改;(2)活页首页左上角须标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编号(请勿调整活页首页版式);
2.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通讯初评,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活页》一式4份;电子版:word版《申请书》《活页》。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网络申报系统开放起止时间:3月1日0时至3月10日24时开放,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特别提醒:最后截止日网络繁忙,为防止数据上传失败,我校申请人务必于3月1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系统提交的电子文档请务必用项目名称命名(不得出现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社科处将统一逐项审核。
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请以网络填报版本为准。新用户请以实名信息注册,联系社科处项目科审核,收到系统发送的短信或邮件通知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项目填报。
3.时间安排
1月13-2月8日,各学院根据本单位老师申报选题所属学科及其具体方向,邀请校外有丰富经验的同行专家进行初稿评审。
2月23日,学院汇总本单位《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查重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版电子版(附件6),发至社科处邮箱。在此之前,学院须进行查重。
2月25日前,各学院组织本单位老师完成第二、第三轮评审。
2月25日,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书、活页电子版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附件8,须签名)纸质版各1份给学院科研办。
2月28日,学院自行组织对申请书、活页进行形式、内容的审查和指导,并反馈审查、修改意见。科研主任对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逐项审核并签字。
【注】若查实有人员信息造假造成学术不端行为,一切后果均由学院承担。
3月1-10日,申请人登陆平台进行网络申报。
3月11日,学院将定稿申请书、活页word电子版及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至社科处邮箱:kjcskb@163.com.
3月12日,学院将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纸质版交社科处。
3月13-15日,社科处对平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逐一确认提交。
纸质材料交送前,各学院科研主任必须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审查要点包括:
(1)申请书版本确定是2022年1月14日新版;
(2)个人纸质申报材料份数齐全(申请书一式5份,活页一式4份);
(3)申请书中申请人和成员确定已经签字;
(4)活页首页格式不变动,“课题名称”没有漏写;
(5)活页的第五要点“研究基础”务必和申请书“表二、课题设计论证”的第五要点“研究基础”一致,且按照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限5项代表性成果,须隐去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去掉刊物名称(出版社)、去掉年期(出版时间),不列入项目;
(6)活页全文中确定未透露姓名和工作单位;
(7)活页首页左上角需标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编号(请勿调整活页首页版式)。
科研秘书把关不严的,退回学院,申报材料务必当天修改后重新交送。
最终申报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5份(申请人和成员必须签字)、活页一式4份。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材料要求用纸制资料袋装好,一人一袋、纸质资料袋正面贴申请书首页。
(2)电子材料: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电子版总文件夹以学院命名,里面包括每个申报人的个人申报文件夹(以项目申报人姓名命名,包括每个人word格式的申请书和活页)、学院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
(3)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学院汇总表》纸质版1份。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活页》(附件3)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须使用2022年1月14日新版,《申请书》中的身份证信息须填写准确。按旧版《申请书》填报者国家社科规划办一律不予受理,请务必从本通知附件重新点击下载。因时间紧、工作量大,请申请人务必遵守时间要求,逾期恕不受理。
2.申报人根据《形式审查表》(附件8)中的形式审查要点,对申请书和活页逐条审核并修改,避免重复打印提交。由于时间和人员有限,申请书形式审查由各申请人和学院完成,学校社科处仅审核申请人资格、人员签字和盖章部分,不再审查申请书内容。
3.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4.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5.各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请学院科研办认真做好申请人职称、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并统一提供本单位《申报汇总表》及《查重表》。以兼职人员身份依托学院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学院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兼职人员须与学校人事处签订《兼职协议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请注意:若查实有人员信息造假造成学术不端行为,一切后果均由学院承担。】
6.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我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社科处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