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

数学与统计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制度
2025年07月03日 | 点击次数:

一、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安全工作是进行实验的重要保证,实验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责”制。

三、实验室要有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及器材,各种器材要保持良好状态,任何人不准挪用。实验室要加强防盗措施,同时要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四、实验室要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五、易燃、易爆、剧毒、剧腐蚀药品要按有关规定领取和存放严格按照领取、使服、保管办法执行。

六、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大功率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电源、导线,及时排除隐患。设备加热加压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看管。发现电器起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立即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七、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准确记住供电、供水、供气的总闸和分闸位置与开关方式,以便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切断供应源。结束工作或离开工作场所应检查是否关闭水、电、气闸,工作中供水、供电发生中断后更要注意。

八、实验室要有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措施。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对有细菌、真菌、毒菌的实验室,要定期进行杀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用过的实验药品和容器,使用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有上岗许可证,放射源要有专人保管并放置在具有防范搭施的固定场所。使用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九、禁止使用电炉等非实验用电器。室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和与实验无关的杂物,保持室内及仪器设行整洁。

十、各实验室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要设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好安全日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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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