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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实施细则
2005年09月21日 | 点击次数:
长沙理工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实施细则
2005-09-21

长沙理工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实施细则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期考核是保证研究生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管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关于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中期考核时间

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5学期第2-3周内完成。

二.中期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中期考核小组一般应由原开题报告专家论证小组成员组成。

1.  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须打印)送交,经导师同意后,于第5学期第1周上交至学院负责研究生教育干事处。

 2.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应在本学科范围内,采取专题研究报告会的形式公开进行(应张贴海报)。

3.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会采用硕士生报告,导师介绍情况,专家小组评议等程序进行。

三.中期考核的内容

         1.硕士生中期考核报告应包括自开题以来的工作进展,学位论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准备采取的解决措施,是否能按期完成论文工作等。

2.专家小组应根据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报告和导师的评价,围绕论文工作

   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等对硕士学位论文的阶段性工作进行考核。

    四.中期考核的评议

1.     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档。

2.     专家小组应对硕士生的工作认真评议,给出具体的评价,并给出结论。

3.专家小组应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进度,对于论文阶段性工作不合格者,考核小组应提出整改方向,并在第5学期期末再次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如仍不合格,则专家小组可以提议上报研究生部批准,中断该硕士研究生的培养。

五.中期考核结果上报

学院负责将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的结果上报至研究生部,上报内容包括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表、考核报告及其评价,结论报研究生学位办公室备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