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数学与统计学院开展专业技术岗位2023-2025聘期考核工作方案
2025年12月25日 | 点击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 2023—2025 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长沙理工大学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管理办法》(长理工大人〔2022〕54 号)和《数学与统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职责》等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岗位管理和目标考核,结合学院发展趋势、学科建设所需和学院师资队伍实际情况,特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专业技术岗位2023-2025聘期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学院在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专任教师岗位和实验技术岗位人员,但不含2020年 1月1日以后新引进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12 月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专业技术人员。本轮聘期(2023年 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内发生岗位异动的,以现聘岗位为准。

二、 组织决策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聘期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李景、向永生

成员:王芳、李姣、胡海军、周杰、仝青山、欧娜、罗煦琼、谭艳祥                

工作小组对学院专业技术聘期考核工作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其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2026 年 1 月 8 日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考核工作方案要求,提交考核材料至学院,考核材料包括聘期考核申请表及成果佐证材料。

(二)民主评议、确定档次(2026 年 1 月 20 日前)。学院聘用工作小组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聘期考核评议工作,并确定考核结果。

(三)反馈公示(2026 年 1 月 21 日前)。学院聘用工作小组将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考核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 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应在与考核对象沟通基础上提出考核结果运用意见。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聘用工作小组提出复核申请。

(四)报送结果(2026年3月3日前)。学院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2023-2025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并报送至人事处。

四、考核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根据学院2023年3月9日出台的《数学与统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职责》文件执行。

(二)聘期考核岗位类型申报原则:45周岁(含)以下具有博士学位者须申报教学科研型岗位,无科研业绩值人员不能申报教学科研型岗位,其余人员可自主选择教学为主型或教学科研型进行聘期考核。

(三)聘期考核的教学工作量与教研业绩值、科研业绩值转换比例按照学院(院[2025]02号数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文件执行。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