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级:
一、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学校日常宿舍内务卫生检查中,以下寝室内务不合格,具体名单如下:
检查日期 |
寝室 |
班级 |
成员 |
内务情况 |
2026.5.27 |
外教楼308 |
统计25-2 |
陈海娟 钟嘉仪 杜佳琪 谌婧 |
垃圾未及时带下楼 |
注:1.检查项目符号:
A地面项:①地面不干净②地面物品杂乱③门口有垃圾
B摆放项:①桌面物品凌乱②床下物品凌乱③衣物悬挂凌乱④用电完毕插头未拔出
C床铺项:①未叠被子②床上凌乱有杂物
D洗浴间项:①厕所有异味②便池有污垢③洗漱池有污垢④洗漱池物品凌乱
E门窗、阳台项:①阳台未打扫②阳台凌乱有杂物③门窗、玻璃有灰尘
二、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日常宿舍内务卫生检查中,以下寝室违纪,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检查日期 |
寝室 |
班级 |
成员 |
违纪情况 |
2026.5.28 |
西9-646 |
数学创新25-1 |
方政宇 宫照睿 潘冠旭 李扬 |
使用违规电器(电热水壶#2) |
2026.5.27 |
弘1A335 |
数学22-2 |
吴成业 郑靖曦 吕钊成 李涛 |
使用违规电器(电烧水壶#2) |
2026.5.25 |
至2B107 |
硕23统计班 |
刘柔 廖怡 尚明川 胡艳艳 |
使用违规电器(电蒸蛋器#1) |
2026.5.29 |
至2B424 |
硕24数学班 |
罗梅 |
使用违规电器(电热水壶#2)私拉乱接电源电线(#2) |
现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并按照《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办法》,在学年综合测评中,对寝室内务不合格和寝室违纪同学扣除劳育分,寝室成员每人扣2分,寝室长(姓名加粗显示)扣2.5分。
请各班保存好本通知,并以此作为本班学生奖学金评定、推优入党等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的考量标准之一。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工办
2026年6月22日